什么是非法侵入别人住宅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11月30日发布的《人民检察院直同意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6条第3款规定:“非法强行闯入别人的住宅,影响别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备以下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强行侵入别人住宅,经需要或教育仍不退出,严重干扰别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别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别人生活用品,严重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别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别人住宅,导致别人没办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别人住宅,引起其他紧急后果的。律商网 > 法律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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