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冷静期后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后,在规按期限内可以撤销离婚申请。依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内,当事人仍有机会撤销离婚申请,只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即可。这一规定给予了当事人肯定的反悔时间和机会,以防止因一时冲动而致使离婚的不可挽回。
2、离婚冷静期内反悔能否提前撤销申请
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存档。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是能提前撤销离婚申请的。撤销后,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旧存续,若日后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3、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能撤销申请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是可以撤销离婚申请的。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大家探讨离婚冷静期后能否撤销离婚申请时,要了解这并不是以偏概全。通常情况下,冷静期届满后,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但假如冷静期届满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你对离婚冷静期后的具体操作还有其他疑问吗?若对离婚申请撤销步骤、后续手续办理等仍有不解,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